遇到他那一年,我刚毕业。
看到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他其实挺可怜的,小时候就没有母亲,跟着一个成天不回家的父亲过日子,能学好才怪!我忍不住又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没及回头,男孩分神了,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对手又欲拿脚踹他,我松开同学的手,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大勇气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她,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我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我,忽然就笑了。谁都没有想到,我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都市白领丽人;一个是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儿。但,我们真的相爱了。我跑回家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见到他,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和他摘下头套稀疏的头发,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我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母亲正眼都不看她,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可是,最终还是选择了嫁他。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经朋友介绍的苏玫氏头发纤维粉他也在用,把他的头套终于摘下来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小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我们换了大房子,买了新车。我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我洗脚。听别人说我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我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她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他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她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